10.3969/j.issn.1001-8123.2005.05.005
屠宰行业政府监管、行政执法与标准化管理 (根据2005年4月27~28屠宰监管与行政热潮研究会发言整理)
@@ 制定标准、实施标准是对屠宰行业实施政府监管、行政执法的有力支撑.众所周知,法律法规是必须执行的,也即是强制性,但法律法规又都是比较原则性的,在经济领域,一般要通过标准的配合,具体贯彻实施.而在市场经济情况下,标准是自愿性的,其规定了标准化对象的具体技术内容,具有很好的可操作性,可直接贯彻实施,也易于被法律法规所引用.如我国的<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对其产品的质量负责,即"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屠宰、行业、政府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法律法规、不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法、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可操作性、经济情况、经济领域、技术内容、必须执行、比较原则、自愿性、销售者、生产者、强制性
S85(动物医学(兽医学))
2005-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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