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增强每一所学校的生机与活力——解读《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
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任务.日前,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意见》坚持深化教育”放管服”改革,有效整合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既立足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又围绕当前影响和制约中小学办学活力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落实中小学办学主体地位,不断增强学校发展动力,提升办学支撑保障能力,充分激发广大校长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创造性,着力营造师生才智充分涌流、学校活力竞相迸发的良好局面.
本文系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中小学校办学活力的政策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GYC2019002
2020-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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