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素养的“教”与“评”——以创新素养为例
学习或教学的最终目标如果只是掌握知识、形成技能,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对象并非“全面发展的人”,因为这些知识和能力未经适当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的转化,不能升级为素养.核心素养这一概念具备两个基本的特性:第一,核心素养是可教的;第二,核心素养是可评的.为什么说核心素养是可教可评的?核心素养从“落地”到一线教育教学实践,又该如何“教”和“评”?
本文系北京市社科基金一般项目“多元文化经验对创造性的促进效应研究”编号14JYB015部分成果
2017-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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