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管理”,破解民办教育发展难题
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这是我国民办教育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这次修法的核心命题是对接国际惯例,对民办学校按照是否要求取得办学收益,在立法上划分为营利性法人和非营利性法人两大类型,并采取基于公平而有差别的鼓励与扶持政策.其目的在于调适法律架构,破解制约民办学校发展的最大瓶颈——“非驴非马”的法人属性问题,理顺行政监管体系,落实相应政策措施.
2017-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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