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师生合法权利制约校长权力
法治的前提和基础是民主.没有“民主”参与的学校,可能一时走得快,但肯定走不远、走不稳.我们着力祛除学校管理中的“人治”之弊,以法治思维提升办学境界.制度设计从民主程序中来我们的学校章程规定: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必须经全体教师充分酝酿,最终由教代会集体表决通过实施,舍此别无他途.阳光章程建设从民主程序来.“依良法,达善治”,是法治思维的基本内涵.学校的“阳光章程建设工程”最大限度地把办学事务全部纳入制度规范,消除人治因素,弱化校长的权力角色——使校长成为协调者和落实者,而不是发号施令者.管理中,不少人找我求情、行方便,我就一句话:“规矩定了,我真没这个权力.”
2015-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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