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可依--2004年教育法制关键词
@@ 综观2004年的教育法制,最令人振奋的变化,是出现了多个与学校和教师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有法可依”:法院在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时有法可依;民办学校回报”投资人”的方式有法可依;教师与学校间处理人事纠纷时有法可依……这些可依之法,是基层学校和教师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在那些简洁而略显枯燥的法律术语背后,我们看到了现代法治精神的闪光,听到了教育法制建设前进的脚步声.
有法可依、教育法制、民办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教师、有力武器、切身利益、基层学校、合法权益、法治精神、法制建设、法律术语、处理、投资人、维护、闪光、人事、纠纷、法院
G4(教育)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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