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HIV阳性孕产妇漏报迟报的调查处理报告
2008年5月深圳市卫生局下发了《深圳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指南》,此后,观澜街道开始系统实施深圳市预防与控制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3年多来,该项目的运转一直比较良好.2011年7月15日14时30分接到报告,本院产科1例待产孕妇HIV初筛阳性(最后被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为HIV阳性).而此时,由于孕妇病情危急,已于2011年7月14日15:02紧急进行剖宫产术,并产下1女婴.婴儿出生已接近24 h.这不仅错失了对婴儿的最佳干预时机,同时也大大增加了参与手术的医务人员的职业暴露危险[1-3].为吸取教训,现将此例HIV阳性孕产妇的漏报迟报的调查处理情况总结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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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12.91(传染病)
2013-01-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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