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619.2004.05.039
清远市2003年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情况分析
目的了解我市法定传染病报告系统运行情况,掌握我市法定传染病实际发病率,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传染病预防与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照<全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参照<全国法定传染病漏报调查方案>,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法定报告传染病的漏报调查.结果查出法定报告传染病 17种共 692例,漏报 139例,总漏报率为 20.09%;不同地区之间漏报率存在显著性差异( P< 0.001);市级医院漏报率为 0,县(市、区)级医院漏报率为 18.59%,乡镇卫生院漏报率为 50.49%,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漏报率有显著性差异( P< 0.001).结论我市传染病漏报率仍然较高,并存在迟报、报告卡填写不完整、不准确等情况,应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对传染病实施依法管理,尤其是加强乡镇医疗单位的疫情管理工作.
传染病、漏报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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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51(传染病)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618-61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