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23.11.014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实践路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可从民主立法、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个法治向度落地践行.在立法过程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为:提供平台让数值最大化群众从源头到末梢参与国家及地方立法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设立与运行为践行立法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实践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扎根基层,形成了公众全过程参与立法、关注利益相关者、弥合信息鸿沟、"意见征询+互动反馈+普法守法"路径等实践经验模式.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立法联系点尚需明晰定位、衔接参政议事、完善采纳标准、细化工作职责等,以探索和丰富民主制度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
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立法、基层立法联系点、公众参与
D927;G641;D616
决策咨询研究政府法治专项课题2022-Z-B02
2023-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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