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21.07.010
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仍需再发力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中办出台《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以来,地方党委、人大普遍出台了贯彻执行的文件和地方性法规或实施办法.从实施总体情况来看,党委将重大决策通过权力机关转化为国家意志的意识有所增强,政府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的主动性也有所提升.但较之立法、监督及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仍是地方人大履职的弱项.
重大事项决定权
D624;D622;D921.11
2021-07-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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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