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21.06.004
人大监督监狱执法工作的路径探析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我国监狱机关在对狱内服刑罪犯实施刑罚的过程中行使一定的执法权力.在执行刑罚的同时,还对狱内服刑罪犯实施教育、矫正、改造和管理等具体执法行为或活动.监狱的高度封闭性和刑罚执行的特殊性,使得监狱执法权力在一个与正常社会严格隔离的环境中运行,如果缺乏完善的监督机制,监狱执法权力易被滥用或怠于行使,从而导致执法不公和执法权力异化,最终造成狱内服刑罪犯合法权利受到侵犯或受损.实践中,因监狱执法行为所引发的投诉问题,除了针对通常被视为琐碎的诸如"饭菜质量和居住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的投诉之外,还有针对监狱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实施行政处罚的正当性、计分奖励的公正性等关乎服刑罪犯切身利益问题的投诉.此外,一些狱内服刑罪犯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也引发了社会公众对服刑罪犯生命健康权被侵犯现象的关注,以及对监狱执法工作公正性和透明性的质疑.狱内服刑罪犯的人权保障是我国人权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狱内服刑罪犯因监狱执法行为致其受到不公平待遇或者合法权益受损后,往往找不到有效的投诉途径或救济渠道.长此以往,矛盾纠纷积聚而难以化解,不利于罪犯的教育改造,也影响到了监狱刑罚执行制度的顺利运行.
人大监督、路径探析、监狱执法、执法工作
D926.7;D622;F81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6XFX011
2021-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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