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9.06.013
为人大执法检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叫好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借助"外脑"推动人大监督提质增效,增强科学性、提高权威性.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方法的一个创新之举,值得叫好.
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进行执法检查,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各级人大加大法律监督,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种基本形式和有效方式.开展执法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检查了解法律执行,监督法律实施,增强法律实效,维护法律权威.然而,长期以来,执法检查在一些地方开展得并不是很好,有的把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混为一谈,主体不清,定位不清.有的找不准法律结合点和工作切入点,发现不了法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不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加之人大缺乏精通法律的专家以及专门人才,组织进行执法检查缺少力量和技术支撑,无法进行客观科学的绩效评估,仅仅满足于"一听二看三汇报",执法监督"查了就了""议了就了",而问题还是问题,效果并不理想.
2019-06-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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