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8.11.009
司法改革背景下人大司法监督工作的 理念转变和措施应对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取得全方位成就,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基本到位,司法责任得到有效落实,新型办案机制有效形成[1].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地方人大监督司法工作应当积极转变监督理念,创新监督思维,在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前提下,探索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督方式和措施,推动司法制度不断完善、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实现地方人大司法监督的全面转型升级.
2018-1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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