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8.03.014
新获权的设区的市应尽快建立立法工作格局
2015年3月,国家立法法修改完成,其中最突出的是地方立法在设区的市层面上实现了主体扩容,全国280多个设区的市有了立法权,但同时这些市面临着怎么立法、怎样才能立得良法的问题.两年多来,这些市在立法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进行了一些探索,但有的进展不顺、收获不大,至今仍停留在破题阶段.究其主要原因是尚未具体建立市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
201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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