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8.02.012
论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地方立法经验
自1979年12月北京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北京市人大常务委员会以来,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提出的立法工作精神与方向,不断以国家改革发展的目标为指导,以本市改革发展的实践情况为面向,积极回应立法中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立法为民、特色立法的理念,不断加强地方立法的民主化与科学化程度,推动立法工作机制精细化与完善化,健全立法机构设置与人员培训培养,陆续制定与修改了数量众多的地方性法规,为北京市成为"首善之区"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2018-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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