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7.12.011
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的反映载体亟待明确
近年来,随着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的深入实施和中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县乡人大迎来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春天,各项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其中,较之以往,作为乡镇人大依法行权的中枢——乡镇人大主席团,其闭会期间的地位和职能也得到了明确和加强.根据新修改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大多数省级人大新出台的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也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般一个季度举行一次.由此可见,依法履行好上述职能,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将由"务虚"走向"务实".
闭会、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人大工作、组织法、人民代表大会、群众切身利益、地方性法规、职能、政治建设、政府工作、依法履行、县乡、实施情况、基层民主、工作条例、工作报告、制度化、团工作、规范化
D03;D62
2018-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