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7.12.001
人大应在为民立法中发挥主导作用
"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十九报告中对人大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以人民为中心,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为民立法,是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主导作用的前提保证;着力扭转过于依赖部门操作、偏重维护部门利益的错误倾向,则是发挥这一主导作用的重中之重.具体说应从四个方面努力.
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人大工作、错误倾向、部门利益、总书记、习近平、中心、维护、人民、偏重、扭转、操作、报告
D6 ;D92
2018-0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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