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6.11.014
"多规合一"法律探讨 ——以《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为视角
福建省厦门市通过"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工作,推进多领域、多层次的空间治理体系顶层设计改革,带动厦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层次的变革和创新,以规划引领和统筹城市发展,增强城市发展的系统性、持续性和整体性,为城市发展创造了新的改革红利.《厦门经济特区多规合一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是我国首部对"多规合一"管理进行立法的地方性法规,经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探讨、厦门市、经济特区、管理、城市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治理体系、设计改革、地方性法规、变革和创新、治理能力、试点工作、整体性、系统性、福建省、多领域、多层次、增强、立法、空间
F83;F8
2016-11-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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