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6.06.004
加强国家财政预算法律监督的路径研究
一、引言
从社会契约论来看,国家是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公共产品而存在的,公权力是国家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力量保证.财政权是国家为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在民众同意的前提下以确定的规则在全社会范围筹集并合理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权力[1].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家的运转需要通过以税收为主的财政收入来维系,国家履行其管理和服务职能的情况要通过财政支出来考量,财政权已经成为国家公权力的最重要构成.
国家公权力、财政预算、法律监督、公民的基本权利、合理管理、财政权、管理职能、公民权利、公共产品、服务职能、财政资金、财政支出、财政收入、契约论、税收、民众、经济、规则、构成、保护
D99;D92
2016-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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