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5.08.005
重大事项决定权:边界和路径的求索
对于各级人大,特别是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一项比较特殊的法定职权.从法理上来说,它比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更宏观,更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逻辑,但在实际工作中,它又最具弹性,启用频率相对较低,实践成效难以作出准确评价.可以说,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沉睡”,已成为阻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重要环节,迫切需要在权力边界与实施路径上进一步厘清.
重大事项决定权、权力边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政治逻辑、与时俱进、实施路径、法定职权、地方人大、任免权、立法权、监督权、选举、实践、评价、频率、法理、弹性
D62;D63
2015-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