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5.07.014
人大司法监督体系及能力科学化研究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显然,科学的法治监督体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人大司法监督体系及能力科学化又是法治监督体系及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因此,认真总结人大司法监督的实践经验,推进人大司法监督体系及能力科学化,就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司法监督、监督体系、治理能力、依法治国、现代化、特色社会主义、科学化、法治保障体系、意义和实践、中国、治理体系、四中全会、实施体系、法治理论、监督能力、规范体系、党的领导、经验、价值、国家
D26;D03
2015-09-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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