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4.10.021
常龙龙:当前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常龙龙:当前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甘肃省武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常龙龙撰文说,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代表资格审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在法律法规层面加以完善。一是代表资格审查实际上是对各选区和有关方面上报的选举情况报告的审查,上报材料反映代表选举或者补选符合法律规定的,就应确认代表资格有效。二是对资格审查中发现的个别代表候选人思想素质不高、工作纪律差,甚至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法律没有给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不予提请常委会确认代表资格的权利。三是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虽然不是临时机构,但毕竟不同于常设机关,其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受组成人员法律知识的掌握、审查时间、投入精力等因素的影响较大。鉴于代表资格审查工作中存在以上问题和不足,文章认为,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机制。一是应加强顶层设计,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机构应当指导各地制定相应的代表资格审查实施细则或者具体办法,对代表资格审查什么、如何审查、审查结果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二是给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一定的处置权,譬如对于审查中发现的一些代表候选人思想素质不高、工作纪律差、不热心公共事务,甚至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等,在调查属实的情况下,应给予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建议常委会不予确认代表资格的权利。三是充分发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职责,将资格审查工作置于代表选举或补选工作的全过程,以便及早处置代表选举(补选)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杜绝不符合条件的选民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代表资格审查、审查委员会、代表选举、代表候选人、违法违规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素质不高、工作纪律、法律、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建议、组成人员、选举过程、相关机构、违纪、思想、实施细则、审查结果、人大代表、权利
F23;D92
2014-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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