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4.09.009
关于试行街道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情况的调查
2003年,浙江省各县(市)相继进行行政区划调整,原县(市)所在城关镇撤销“行政镇”建制改设“街道”.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对社会的管理是以单位制管理为主,以基层地区管理为辅,地区管理主要是通过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这两个行政建制的组织来开展工作,通称为“街居制”.但这与现在新建的“街道”并非同一概念.实践中,现在的街道仍实行一级地方财政,每年可支配财政资金达数千万甚至上亿元不等,其职责与权力仍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一级地方行政组织,也就是说,除了名称和人员任免程序改变外,实际运行与原来的“行政镇”并无区别.
街道居民、会议制度、行政区划调整、管理、计划经济体制、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非同一概念、行政组织、行政建制、任免程序、基层地区、地方财政、财政资金、浙江省、街居制、单位制、城关镇、职责、运行
R16;C91
2014-11-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