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4.07.008
区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化问题研究
区县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常委会组成人员作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主体和基础,其基本结构、能力水平和作用发挥直接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由于历史与观念的原因,长期以来一直没有从理念与制度上处理和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优化的问题,组成人员中的大多数人始终受到“兼职履职”的困扰,不能将全部或主要精力投入人大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的发挥.党的十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健全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制度,优化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知识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其中,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已经成为发展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理论和实践课题,亟需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研究.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工作、国家权力机关、专职委员、依法行使职权、人员结构优化、作用的发挥、作用发挥、组织制度、实践课题、深化研究、年龄结构、能力水平、履职能力、机关职能、专委会、质量、知识
D92;D62
2014-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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