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4.07.007
地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之探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这是党中央首次在全会决定中就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报告作出规定,对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出了新的任务,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的新内容.对人大、政府而言,当前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对此探索不多,也无经验和制度性规范可循.加强这方面研究,落实好这一规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地方政府、政府科学决策、人大及其常委会、八届三中全会、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理论层面、报告、性规范、党中央、制度、实践、经验
D52;D6
2014-09-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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