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实体性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证研究--以福建省泉州市为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的新要求,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基石,也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实现形式。60年来,人大制度将国家“公意”与社会“民意”有机贯通,推动了公权与私权的双向互动,既确保了国家政权的合法稳定,又实现了人民权利的有效维护,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和旺盛的生命力。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认真总结我国人大制度的发展经验,积极探索人大工作规律,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对于坚持、完善和发展人大制度,更好发挥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人大、实体性、重大事项决定权、实证研究、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制度作用、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八届三中全会、公权与私权、中国特色、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D92;D9
2014-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2-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