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述职亟待探讨五个问题
--关于述职的对象。法律规定:人大代表不论职务高低,权利义务是一致的。然而,当前各地的述职活动普遍存在“两多两少”的现象:即直接选举的代表述职多,间接产生的代表述职少;基层一线代表述职多,领导干部和企业代表述职少,述职对象存在着严重的不对称、不均衡的现象。由于述职对象的确定缺乏公开、公正和透明的产生程序,很多被内定为述职对象的基层代表不愿意、不理解和不配合,心里存在抵触情绪,不利于调动代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活动的推广和实施。如何克服不同工作性质的代表述职主体的片面性还需要探讨。
述职、对象、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权利义务、领导干部、基层、活动、法律规定、抵触情绪、产生程序、主动性、同工作、片面性、不对称、职务、企业、极性、公正、程度
R47;H1
2013-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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