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3.06.012
行政问责地方立法的差异以及所折射的问题
我国行政问责制的地方立法对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问责的制度和法律体系,科学规定问责的范围、对象、事项、处理程序、惩罚措施,实现了由"权力问责"为主向以"制度问责"为主的转变,同时具有一定的立法共性.但是,地方立法行政问责制度还存在一些差异,反映出我国行政问责制度存在的一定分歧和暴露出的问题,这是今后立法需要考虑和完善之处.
行政问责制度、地方立法、制度问责、健全完善、法律体系、处理程序、惩罚措施、转变、学规、权力、分歧、对象
D03;G64
甘肃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甘肃省科技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机制研究"成果之一.项目编号:1105ZCRA218
2013-07-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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