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2.11.018
立法前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积极举措
最近,天津市、山东省人大在立法前按照"实践需要、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切实管用"的要求,吸收起草单位、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对拟立法规进行"立法前评估",最大程度地"过滤"掉那些不合法、不合适的立法项目,有效地提高了地方立法的针对性,从源头上确保了地方立法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立法质量、评估、地方立法工作、实践需要、社会公众、专家学者、立法项目、天津市
D920.0(中国法律)
2013-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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