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2.04.011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范围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对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立法精神,地方立法“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不是无边界的无限扩张,也不是可以涉及所有的内容和事项,必须在规定的范围、界限、事项和程序之内作出变通规定或者补充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规定、单行条例、自治条例、立法精神、无边界、法律、宪法
D92(中国法律)
2012-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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