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2.03.012
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选题工作的思考
2011年3月,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屑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立法工作站到了一个新的起点上。回顾改革开放30多年,地方立法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研究如何改进和创新工作机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地方立法、选题工作、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创新工作机制、全国人大、改革开放、委员长
D92(中国法律)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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