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2.03.009
呼应社会管理创新 推进地方立法民主——以公共治理为视角
立法机关应当找准“掌舵者”的角色定位,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运用有形之手对立法过程进行适当的调控,根据地方立法“自由与秩序、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的价值取向。积极协调、平衡各方利益。实现民意汇集与社会治理目标的和谐统一。
社会管理创新、公共治理、立法民主、公平与效率、角色定位、立法机关、立法过程、地方立法
D630.1(国家行政管理)
2012-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