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10.11.001
期待人大监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更深更细
@@ 为加强对投资计划的审查和监督,2010年8月30日提交广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广州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规定,年度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编制完毕,市政府应当把年度政府投资总规模、重大项目计划纳入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审查批准.当年度投资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调整项目累计安排资金超过原市人大批准的年度投资总规模,市政府应当编制调整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据<南方都市报))2010年8月31日).
人大监督、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项目计划、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人大、草案、总规模、审查和监督、社会发展计划、广州市、南方都市报、执行过程、投资计划、国民经济、管理条例、调整项目、调整方案、编制
F83;DF2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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