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8.12.003
30年选举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五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严格选举法律制度和监督保障体系
@@ 在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是相辅相成的.发扬民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对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照这些规定办事,切实保障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1].
选举制度建设、经验、坚持社会主义、法制原则、法律制度、发扬民主、组织法、宪法和法律、民主权利、换届选举、个人、法律规定、选举法、选民、特权、代表、程序、保障
D62;A84
2009-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