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8.11.014
人民监督员监督与人大监督之互补与衔接
@@ 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外部监督方式,对于防止检察机关违法办案、保证办案质量、促进公正执法、增进司法民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人大监督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在保障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权,确保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等方面表现出了至高的权威性和效力性.这两种监督方式在内容上互有侧重,作用上各不相同,具有一定的互补性.
人民监督员、人大监督、互补性、检察机关、监督方式、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制度作为、依法履行、司法民主、公正执法、法律统一、办案质量、效力性、权威性、宪法、违法、实施、保障
D92;D9
2009-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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