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8.11.012
法办"身兼两地富翁代表"风波之思考
@@ 广东省云浮市"亿万富翁"梁广镇,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立案侦查.据查,1997年9月,梁广镇通过时任云浮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江纲,将公安局的300万元罚没收入挪作企业的流动资金,当年12月30日将这笔钱归还."按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梁广镇明知300万元是公款,还与江纲合谋挪用,两人构成挪用公款共犯,而且属于'隋节严重',应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鉴于他是云浮市人大代表,经云浮市人民检察院申请,该市人大常委会许可检察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未料峰回路转,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人大常委会表示了不同的意见,原因是梁广镇也担任百色市人大代表,依据法律,未经其许可,云浮市检察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移送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前不久,有记者赴广东云浮市郁南县广隆集团采访,获悉"梁广镇今天就要去香港,转道美国进行为期30天至45天的考察".表明该案被搁置,云浮市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决定检察机关并未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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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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