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7.07.016
人大调研报告应"减、增、准"
@@ 开展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专题调研,并听取"一府两院"工作的专题报告,是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最有效形式.但相当一部分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重插花、轻栽刺"的问题.调研报告把大量篇幅用在为"一府两院"工作总结成绩、概括特点上.
一府两院、人大常委会、调研报告、专题调研、专题报告、有效形式、工作总结、监督权、程度、成绩、插花
D6(中国政治)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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