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7.07.004
人大监督权力程序化的宪政困局——游弋于程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之间
@@ "一府两院"的产生本身体现了程序合法性
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来看,"一府两院"的产生本身体现了程序合法性.我国现行宪法第六十二条第四、第五、第七、第八款分别规定了全国人大的下列职权: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监督权力、程序化、宪政、合法性、人民共和国、一府两院、现行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举、身体、全国人大、法院院长、宪法第、检察长、国务院、总理、人选
D9(法律)
2007-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