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7.02.013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立法工作
@@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立法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这一立法原则和立法观念完全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但是,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对国家立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现在比较一致的认识认为,这一法律体系包括七个法律门类,即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从这一法律体系的完善看,现有的立法结构是不完整的,在内容上也有不符合以人为本、公平正义原则的规定,存在一些失范、失调问题.
科学发展观、法律体系、立法原则、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报告、路线方针政策、公平正义原则、以人为本、宪法、诉讼、立法结构、立法观念、经济建设、国家立法、改革开放、党和国家、行政法、新任务、相关法、经济法
D9(法律)
2007-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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