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4.03.023
法官无权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经济庭女法官李慧娟,在主审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宣告地方性法规无效,被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定"严重违法"而面临罢免法律职务.这一发生在2003年的"法官审查地方性法规"事件,可以称得上是我国法制进程中的一件轰动性事件.
法官、地方性法规、合同纠纷案件、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事件、法制进程、洛阳市、河南省、职务、违法、经济、法院、法律、罢免
D9(法律)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