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3.07.010
论外国宪法对私人财产的保护
@@ 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乃至国际共运史上都是史无前例的.这不仅体现了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而且表现了巨大的理论勇气.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一切财产保护法律制度的基础.因此,学习江泽民同志"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的精神,首先必须借鉴外国保护私人财产的宪法制度.
外国宪法、保护私人财产、法律制度、江泽民、国际共运史、与时俱进、宪法制度、时代精神、理论勇气、公民权利、党的历史、财产保护、十六大、保障书、中国、学习、基础、国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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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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