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3.05.012
乡镇人大监督的尴尬与对策
@@乡镇人大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乡镇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基本形式。尽管《地方组织法》对乡镇人大行使的十三项职权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乡镇人大往往处于一种尴尬境地,制约和影响着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乡镇人大、人大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社会事务、监督职能、基本形式、管理国家、组织法、制约、实践、人民、基层
D6(中国政治)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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