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0932.2001.06.003
监督不力依然是地方人大工作的薄弱环节--关于沈阳市中级法院工作报告未获通过的思考
@@ 据报载,在2001年2月14日闭幕的沈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该市中级法院的工作报告未获通过.就宪法和法律规定而言,应该说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就现实而言,却又是正常中的不正常.因为"这在中国各级人大会议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就连法学界权威人士也不无感慨地说:"这是中国民主政治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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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中国政治)
2005-06-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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