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概念、法律规范与法学学说——法律实施面向的关系建构
法治体系建设的关键在于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这是法理学与部门法学应共同关注的问题.法理学界以往对法律实施的讨论,因缺乏对部门法实施困境的把握而存在结构性缺陷.法律概念是明确法律规范的含义与意义的最小公分母,由于法律中有大量评价性概念,这就存在不明确法律概念具体化的实践要求.法教义学需要立足于法律规范的正当目的,并借助于法律规范的学说化诠释,以法治思维限制国家权力.这是法律实施必须正确对待的真问题.“实践反对理论”牺牲的往往是法律解释的正确性,“理论指导实践”这一简单的口号式教义,并不必然会带来法律实施中的规范性论证.只有重视法律概念、法律规范与法学学说的关系建构论及其解释学循环,才能确保法律解释在规范性论证中得出正确的解释结论.
法律实施、法律概念、法律规范、法学学说、不确定性法律概念
G80;D9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法治中国建设与区域法治发展研究”JCLL14002的阶段性成果,并受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研究”14AZD144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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