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法律思想当代创造性转化的方法——以古典儒家法律思想为例
在政治与法律理论的领域中,创造性地转化自身文化传统内的思想资源有助于学者更好地把握和解决当代问题.这种创造性转化固然面对多种挑战,但仍可找到妥当的方法来开展.以儒家政治与法律思想为例,首先需要对“儒家思想”进行概念厘清,区分儒家政治意识形态、民间儒家伦理观念与古典儒家哲学思想.在此基础上以批判分析的方法来展开哲学解读.这种解读的有效性与正当性要求解读者遵循“善意原则”,对古典文本整体进行同情的创造性解释.在合适的情形下还应当运用“概念—构想”、“去语境化的功能比较”和“整体论解释”三种方法来沟通古代经典与当代理论,以此来衔接古典思想资源与当代理论关切.
创造性转化、儒家法律思想、善意原则、整体论解释
X70;X50
2018-01-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4页
3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