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衡量司法应用的场合、领域及步骤
作为一种主观性和个案差异性比较强的一种裁判方法,利益衡量在实际运作中常常具有不可操作性、不可重复性,乃至于不可言传的特征.因此,不可能提供一种一劳永逸的固定模式来指导司法实践操作.但是,基于国内外既有的研究及裁判经验,有意识地对利益衡量适用的场合、领域、步骤、标准等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归纳、总结与反思,将有助于利益衡量这一主观性较强的司法方法的正确运用.
利益衡量、司法应用、裁判方法
R81;O57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法律方法论中国化研究”09YJC820062
201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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