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刑法“事后法”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质疑刑法“事后法”

引用
基于刑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制裁手段的严厉性、内容的特定性、处罚范围的不完整性和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性等特点,传统理论认为刑法具有事后性,大陆法系也有类似观点.但是,从刑法立法的“超立法原理”与具体刑事立法活动相分离,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相分野,刑法与刑法规范相区别;从刑法的部门法地位,犯罪的二元论观念,刑罚权的契约性,刑法的谦抑性精神,自然犯与法定犯的区分,空白罪状的性质看,刑法“事后法”值得推敲,刑法事后性应慎用.

刑法、性质、事后法

D92;DF6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142-160

相关文献
评论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