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行为法二题
一、关于雇佣人责任
《日本民法典》对于雇佣人责任是这样规定的:“(1)为了某一事业(工作、事务)雇佣他人者,被雇佣人在执行该事业(事务)的时候,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时候,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雇佣人在选任被雇佣人以及对其事务的监督尽到相应注意时不在此限……(2)对事务进行监督者的责任亦如前项规定.(3)前二项规定不妨碍对雇佣人或者监督人对被雇佣人行使求偿权.”也就是说,首先,被雇佣人执行事务造成的损害,雇佣人对第三人负有赔偿责任.但是当雇佣人对被雇佣人的选任监督上履行必要注意的时候,可免其责任.其次,雇佣人对被雇佣人享有求偿权.对此,英美法也规定,雇佣人对被雇佣人在履行职务时对第三人的不法行为负有责任;但与日本法的规定不同,即使雇佣人没有任何过失也要负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但对造成不法行为的被雇佣人也不能免除其责,雇佣人、被雇佣人双方共同承担法律上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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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K24
2015-0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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