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1-5221.2001.03.006
关于珠江河海划界的意见
大河河海划界不能简单地把河流入海由窄变宽的口门断面作为河海分界线.文中分析了大河珠江河口的自然与开发利用的有关情况后,提出主要根据咸水入侵和淡水冲出程度以及生态环境,并参考港口航道、水利和环境监测等因素,划出河口段和河口延伸段.由水行政机关主管河口段和河口延伸段的开发利用、整治和管理的行政事务是适宜的,要大力协调段内所有涉水项目的规划和工程的计划行动.
河海划界、珠江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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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3.5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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