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1073.2022.23.012
我国法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我国法学教育始于清末,此后在人才培养模式上发生过几次较大的变化.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但目前法学人才培养上依然存在职业教育不足的问题.国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大体可分为"学术教育"模式和"职业教育"模式两种.此外,韩国近年来还创立了两者兼而有之的"混合"教育模式.我国可以参照韩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对现有的法律硕士培养方式进行改进,确立本科阶段为"学术教育"、法律硕士阶段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本文对于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沿革进行论述,在借鉴国外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提出改进我国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具体方案.
人才培养模式、我国法学教育、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讨
G4;G64;G718.5
江苏师范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8XWRS012
2023-0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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